香港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主席莫树联:一国两制的 DAO!

由万向区块链实验室及 HashKey Group 联合主办、W3ME 承办的 2023 香港 Web3 嘉年华 (Hong Kong Web3 Festival 2023)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15 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香港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主席莫树联资深大律师发表了主旨演讲。

以下为演讲内容:

首先,我要感谢肖总邀请我来参加这次会议。女士们、先生们,我的头衔是香港公司法律改革常务委员会主席,但今天我今天的发言都不代表常务委员会的观点,都是我个人的想法,和常务委员会没有任何关系,下面就开始我的演讲。

谁创立了 DAO,这一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呢?有人认为在 2009 年比特币问世的时候 DAO 就已经被发明出来了。它的发明者,也可能是发明者们给自己起名为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虽然谁也不知道这个名字背后到底是哪一个人或者是哪些人,但有些人认为这个名字中的 sa 代表三星(Samsung),toshi 代表东芝(Toshiba),Naka 代表中道(Nakamichi),moto 代表摩托罗拉(Motorola),所以「中本聪」就是三星、东芝、中道和摩托罗拉组成的一个团体。

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对此有不同的见解。我觉得 DAO 是由老子创立的。老子出生于公元前 6 世纪到 4 世纪之间。他的传世著作《道德经》的前 6 个字就是「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说可以言传的道并非永恒的道。

为了证明老子是一位预言家,有些评论家把他原文中的「道」翻译成了「元」(Meta)这个 DAO 转化为元,老子所说的永恒的道也就成了我们今天所讲的元宇宙。

另外一些评论家更加前卫,对「道可道,非常道」这句话提出了新的翻译,将其中的 3 个道翻译成了 3 个不同的意思。第 1 个是道,第 2 个是说道、教导的意思,最后一个是常道,即永恒的道。这些评论家分析认为老子这句话中道的含义代表了 AI 发展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道是算法智能,说道是语言智能,永恒的道是想象智能。

第一阶段的算法 AI 以 Deep Mind 旗下的 AlphaGo 为代表,它曾于 2016 年在韩国打败了排名第一的围棋手。第二阶段的语言 Al 则以现在的 ChatGPT 为代表。

第三阶段的想象 AI 是什么呢?这些评论家也已准备好了答案。「常道」或者说想象 AI 是言语 AI 发展的下一个阶段,将把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和 ChatGPT 等大型语言模型结合起来实现自组织,并于人类兼容。

我对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有自己的解读。老子认为可以说出来的道不是永恒的道。套用在 DAO 上可以理解为,DAO,一个去中心化的自治组织,如果可以以传统意义上公司的形式体现,那就不是一个永恒 DAO。换句话说,DAO 一旦被赋予正式的法律结构,就会因为失去 DAO 自身极具吸引力的特性最终走向死亡。

在这个解释上,我不同意老子的观点。 我认为,DAO 既可以成为国家承认的正式法律结构,也可以同时保留其作为 DAO 的吸引力。 事实上,香港凭借其独特的一国两制制度,最适合创建这样的法律结构。

那 DAO 有哪些极具吸引力的地方呢?

第一,DAO 是一个重新想象出来的商业工具,极易在全球运营。任何人,只要能上网,就能创立或管理公司或慈善组织,分担风险或共享收益。

第二,DAO 是基于代码编写成的「智能合约」运行,而不是传统的协会条例或者是股东协议。智能合约中的某些条款可以以数字化的形式自动执行,从而降低协议履行的成本及人为干预带来的不便。

第三,区块链可以将 DAO 中的记录存储在一个安全的分布式账本上,实现记录的永久存储及不可篡改。

第四,通过发代币,DAO 可以构建一个分布式众筹平台。无数来自全球各地的利益相关方共同提供商业运营所需的资金。代币持有者可以使用代币对 DAO 中资源分配和业务发展的提案进行投票。

第五,一个新的代币也可以是一个投资,可以让持有者去分享这些利润。

第六,DAO 也可以融合物联网和人工智能,创造新的产品和服务。比如,通过联网的智能锁, DAO 就可以收款后远程解锁公寓的门禁,从而有机会取代 Airbnb。

同时,由于 DAO 目前不被法律所承认,所以面临诸多挑战。自动化法律应用联盟(COALA)这一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着重强调了这一问题。COALA 的成员来自于哈佛法学院、以太坊基金会、BNP 和 MakerDAO 等等组织,他们总结出 DAO 目前面临如下挑战:

(1)DAO 无法拥有任何法律资产、签署任何协议、提起诉讼或者被诉讼。DAO 的代币持有者,至少是为 DAO 的行为投票的人承担诸多不确定性和无限责任。

(2)这些问题使得 DAO 无法有效融入链下世界。

(3) 从法律体系的角度来看,DAO 完全依赖于参与 DAO 活动的个人而存在,包括 DAO 的创始人、成员、赋能者、活动参与者以及外部第三方服务提供者。

(4)今天人们和 DAO 做交易的时候,通常都没有想到与之相连的法律风险与个人责任。

在 2021 年 6 月 19 日,COALA 出版了一份《DAO 示范法》。《DAO 示范法》起草完成后,任何国家都可以将其中的条例容纳到本国的法律法规之中,从而推动更多国家完全或部分承认 DAO 的法人资格。

《DAO 示范法》目前承认区块链上的两类 DAO:注册 DAO 及非注册 DAO。政府推行注册 DAO 的方式是将有限责任公司的结构套用在 DAO 上,这样就有效地让这家公司成为 DAO。美国怀俄明州政府已经采用了这种做法。

《DAO 示范法》也为非注册 DAO 提供了发展路径。中心思想就是一旦《DAO 示范法》被某个国家采纳,那该国家中的 DAO 就会成为受国家认可的有限责任法律主体。这种新型的法律主体可以被称为有限责任 DAO 或 LLD。这与为已有 DAO 披上一层有限责任公司的怀俄明州式做法截然不同。

《DAO 示范法》的核心内容是 11 条技术和治理要求。DAO 要满足这些要求才能被认可为具有有限责任的独立法人。这些要求包括:部署在公共区块链上、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公共地址让任何人都可以访问、开源和可审计的代码,遵循法律,任何普通人都可以理解、去中心化治理体系、要有一个随时可以联系到的普通人做代表,有 DAO 和其会员遵循的争议解决方案等。

另外还有如下重要条款:

(1)《DAO 示范法》明确说明最低资金要求是非强制性的。

(2)在 DAO 中任职或拥有决策权不一定会带来法人职责。

(3)从税务角度来说,DAO 是一个透明主体,不付所得税。如果相关辖区有纳税要求的话,DAO 的所得税由 DAO 成员通过个人所得税的形式交纳。大部分澳大利亚信托也是这种交税模式。

(4)某个 DAO 如果拒绝执行法律判决,投票成员需按照投票比例支付相应比例的罚款。

我想分享两个已采纳或部分采纳 COALA 提出的《DAO 示范法》的政府的案例。

首先是美国的犹他州。犹他州政府在 2023 年 3 月 1 日通过了 HB357《犹他州分布式自治组织法案》。和《DAO 示范法》一样,这个法案赋予 DAO 有限责任。此外,犹他州 DAO 法案定义 DAO 成员身份的方式与典型 DAO 社区采用的方式是一样的,同时设置技术门槛确保 DAO 的纯粹性。犹他 DAO 法案通过附则而非运营章程来保护 DAO 成员的权益,介绍 DAO 协议的质保要求、设置了与目前 DAO 功能相适应的清晰明了的税收待遇。如未明确规定,DAO 参与人无需承担明确的信用责任。

另一个可能采用《DAO 示范法》的就是英国政府。2022 年 11 月 16 日,英国政府要求法律委员会进行了一个为期 15 个月的研究,了解 DAO 的特点、组成要素、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是如何对待 DAO 的以及其对英国公司法和金融法规的影响。此举是为了在英国澄清 DAO 的法律地位,也为英国实现成为全世界加密资产技术中心的雄心奠定基础。

我提议,在香港,我们也应该做一个类似的研究。在政府的支持下,我们来研究是否要效仿犹他州的做法采用 COALA 的《DAO 示范法》,或者像怀俄明州那样,允许资质达标的 DAO 注册成为有限公司。我个人对此抱乐观态度,我认为这是一个可行的推进方式。

香港如果在法律上认可 DAO 的法律地位,会带来如下好处:

第一,能够让香港成为亚洲 Web3 基础设施和 DAO 生态系统的枢纽,也能够吸引大量的创新企业和投资流向香港,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在香港进行 DAO 创新,也能过为香港的一国两制体制及大湾区增添活力。香港全中国最国际化的城市。实际上这也有可能是香港能够为中国做得最宝贵的一个贡献。尽早采纳 DAO 的立法也会加强香港作为全球前瞻性国际城市的声望。

第三,认可 DAO 的法律实体,能够为 DAO 的运营给出清晰的指导,减少由此带来的欺诈行为和活动,营造透明安全的运营环境。

4 月 11 日,香港 Web3.0 协会正式成立。香港特首李家超主持了盛大的开幕仪式。我引用一下他在开幕致辞中的原话:「Web3 的发展现在是在关键时刻,香港必须有勇气成为这一创新浪潮的开拓者。」

特首还表示希望 Web3.0 协会能够和政府合作,加快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吸引更多人才和企业来到香港。

在立法上授予 DAO 法律认可,肯定会成为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也能够向全世界展示香港决心拥抱 Web3 创新。

香港实行了 180 多年的普通法,这个历史相当久远,也让香港成为全世界最古老的普通法司法辖区之一。我们司法独立,我们终审法庭上的法官也来自世界各地,进一步巩固了我们坚实的法律管辖和声望。以立法手段将 Web3 生态和 DAO 创新引入香港也为香港普通法的古老传统添砖加瓦。

有三个建筑工人在太阳下辛勤劳作。一个路人经过时问他们在做什么?第一个工人说在造一堵墙。第二个工人说我们在建一栋大楼。第三个工人面带微笑高兴地说我们在建设一座新城市。十年后,第一个工人还是在造墙,第二个工人已经成了一个工程师,而第三个工人则成了那两个工人的老板。

我们今天相聚于此,并不仅仅是在打造一个小的 Web3 应用或是做一个小的创业项目。我们是在齐心协力将香港打造成一个由 Web3 赋能且具有法律前瞻性的新城市。我相信,在经过漫长的疫情隔离期之后,香港将化蝶重生,快速发展到新的高度之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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